(2006-9-27 18:28) 注册须知:注册时填写的邮箱将是你登陆本论坛的用户名,而注册昵称的时候一定要用中文,最好和QQ群的昵称一致,方便大家认人……          (2006-9-27 18:28) “财务之友”是非盈利的公益论坛,论坛QQ1群:15819439 目前197人 论坛QQ2群:12157547 新开~~~~ 欢迎大家加入 !          (2006-9-27 18:25) 论坛新开通了在线音乐、游戏、银行、法院系统,全在主页的上方“服务设施”里面,祝大家玩的开心,呵呵……     
【诉讼处】|【状纸清单】 |【监狱】 您当前有【0】张法院传票
社区法院管理办法:

一、所有注册用户都享有在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,可对违反以下条例者提起诉讼:
(一)违反论坛注册服务条款规定内容的;
(二)进行恶意灌水,或捏造散布谣言的;
(三)采用非法手段在社区谋取利益的;
(四)其它扰乱论坛和社区正常秩序的行为。

二、原告提起的诉讼由法官和陪审团成员共同审理,陪审团由各版版主组成。
三、原告提起诉讼应确保实事求是,并提供被告犯罪的详细证据/说明;被告可以进行申诉,法院会结合原被告陈词进行审理。
四、如有造谣、诬告的行为,将视情节对原告处以一定的罚款。
五、入狱囚犯可以由其他人进行保释,保释出狱人员如再次被判有罪,将加重处罚。

社区治安良好,还没有一起诉讼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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